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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 2025-12-12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王旭   点击:   审核人:李中永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部门与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组织(机构)在人才培养、技术研究、机构共建、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的合作活动(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二、合作形式

    校企合作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具体形式: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共建产业学院、共建创新平台、共建孵化平台、共建课程、共建教材、共建实训室(或实习基地)、共建培训基地等。

    三、合作条件

    1.合作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合作方能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能带动学校招生、就业良性循环,符合学校发展方向。

    3.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

    (1)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

    (2)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

    (3)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4)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由校企合作工作分管校领导任主任,校企合作办、教务处、财务处、就业办、保卫处、国资办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校企合作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校企合作工作决策、校企合作制度审议、校级校企合作项目年度绩效评价、结项评价等。各二级学院应成立院级校企合作工作组,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

    校企合作办是校企合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政策研究与体系建设:开展校企合作政策研究,制定管理制度、考核标准,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处理校企合作工作组日常事务。

    2.项目与经费管理:审查、论证、监督、评价校企合作项目,归口管理项目经费,保障项目正常运行。

    3.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合同、档案资料管理,数据统计填报;监管违规收费等不合规行为。

    4.统筹与支持:协调二级学院拓展合作、总结推广经验,提供教师企业挂职岗位;负责校企合作其他事项。

    二级学院是校企合作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拓展校企合作途径,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结合专业建设,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三对接”(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

    2.师资队伍共建:聘请企业人才担任产业导师、兼职教师,选送教师赴企业培训实践。

    3.开展技术服务:开展科技服务与应用性创新,打造区域、行业创新基地。

    4.项目与资产经费管理:调研、申报、实施、总结校企合作项目并建档案;管理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办理设备入账),按财务规定管理项目经费。

    五、立项审批与项目运行

    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校企合作项目可分为院级校企合作项目和校级校企合作项目。二级学院开展的不涉及学校资源占用且不需要申请专项经费的校企合作项目界定为院级校企合作项目;涉及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收支、学校场地占用、学校办学资质利用任一种情况,或者需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的校企合作项目界定为校级校企合作项目。

    (一)院级校企合作项目的审批与运行

    1.院级校企合作项目实施前要对合作企业/单位进行充分调研,制定详细的合作方案,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承诺超过二级学院责权以外的条件。

    2.院级校企合作项目原则上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立项。协议的签署,须经校企合作办审批,学校法律顾问审查。由二级学院院长代表学校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须将校企合作协议原件及项目合作方案报校企合作办备案存档。

    3.院级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组应加强动态跟踪,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成果转化和经验总结工作。

    4.院级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项目结项后需将结项验收情况报校企合作办备案。

    (二)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的审批与运行

    1.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

    (1)申报。校级校企合作项目引入部门/单位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建设方案及协议草案,向校企合作办递交立项申请,同时附调研报告和合作协议草案。

    (2)审核。校企合作办对校级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具体意见,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3)论证。校企合作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建设方案进行论证。

    (4)审议(定)。召开校长办公会,听取校企合作办和相关单位的汇报,对该项目的立项进行审议(审定)。必要时提交校党委会审定。

    (5)采购(捐赠)。校企合作项目中服务、设备、设施的采购(捐赠),由二级学院按学校采购(捐赠)流程办理。

    (6)协议签订。合作双方(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和合作企业)在根据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意见,在合作协议草案基础上再充分沟通,形成校企合作协议,经学校法律顾问、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会签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学校签署协议。

    2.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行管理

    (1)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须严格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执行,如遇突发事件致使项目实施暂停、中断等情况,应及时向校企合作办报告。

    (2)项目监控。校企合作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履约情况。对于履约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项目评估

    校企合作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项目运行情况评价工作,检查项目协议履行情况和项目预期成果取得等,检查结果经校企合作工作组审批后公示。对于预期成果不佳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向校企合作办提交原因说明和整改计划,整改效果不佳的应终止项目。服务类项目年度评价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购买服务的服务费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项目年度评价(考核)不合格,应终止合同。

    合作项目协议期满,由校企合作办组织结项评价工作。从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成果、财务效益、社会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作为认定校企合作工作成效奖和是否继续合作的重要参考。

    (4)资料归档。校企合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档案资料(含图片、音像资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整理并归档。

    (5)资产管理。按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或二级单位(部门)名义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于中途终止合作的项目,造成较大经济(各种费用总计超过10万元)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校企合作办负责解释。

    (二)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校继续教育学院〔2022〕6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报书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学院(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 写 说 明

    1.本申请书是学校校级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主要文件,由项目主持人编写。

    2.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内容时,填“/”。

    3.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校企合作办(附电子文本)。

    合作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所在部门/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合作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需要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不需要填写)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中载明的

    经营范围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合作

    类型

    □联合培养 □订单培养 □学徒制培养 □课程共建(含网络资源共建) □教材共建 □产业学院 □创新中心(研发基地) □孵化基地 □校外实习基地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校外培训基地 □校内培训基地 □其他_____ ___

    合作背景及具体内容

    合作背景:

    合作必要性:

    合作内容:

    占用学校资源


    校企双方投入清单及预算


    项目运行计划及预期成果

    (分年度)

    运行计划:

    预期成果:

    项目所在单位意见

    行政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办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专家论证意见

    (另附页)

    校企合作工作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附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会议记录)









    附件2:校企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甲方: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学校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188体育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新型校企合作模式、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共同搭建服务平台,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企业的发展能力。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动双赢、协同发展。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进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建立校企合作协同机制,推动合作模式创新发展。

    1.构建适应双方企合作的管理机制。采取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根据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企业人才需求,制定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企业人力资源培训方案的质量标准,为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提供机制保障。

    2.将企业实践与学校教育资源实现有效对接。甲乙双方共建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平台和合作机制,推进学校与企业(行业、产业)的资源整合,教学相长。

    3.完善双方校企交流机制。促进校企之间人员的交流与学习,让学校教师走进企业,促进学术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知识成果转化;企业人员走进高校,可以宣传企业理念,促进高校优化培训课程。

    4.建立基于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机制。通过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和共享机制,让企业获得服务资源、文化资源和人力资源储备渠道;高校可以因材施教、改革教学理念和方式、提升教学质量;学生可以得到188体育就业机会,提高自身能力,促进社会稳定。

    (二)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探索联合人才培养途径

    1.双方共建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共享基地。将甲方理论教学及实验场所作为乙方人才需求的理论培养基地,将乙方生产、实习和办公场所作为甲方学生实践培养基地,使学生在理论与实践共享基地内除了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外,还可以接受乙方先进的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企业技术的联合培养,实现校园到社会的无缝衔接,早日实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双方具体合作协议另行签署)

    2.组建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乙方派遣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承担以专业方向课程教学、职业素质课程教学、课程实践为主的教学工作,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毕业设计工作。甲方根据乙方的教学团队成员相关资质聘为甲方的客座讲师、副教授或教授,享受与甲方专职教师同等的教学方面的权利和待遇。

    3.联合建立高技能人才能级提升机制。在联合培养期间,为了适应社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双方协调办学资源,开展富有特色的高校教育培训合作,共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培训理念、培训标准、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共同研究、设计并实施符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的专业人才技能培训计划,获取国家认可甚至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甲方在师资场地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双方具体合作协议另行签署)

    4.双方共建实训室。甲乙双方通过建立一种稳定的、相互学习、资源共享的新合作模式,将人才培养、科研合作与实验基地建设融合创新,发挥综合实力,除了在科研方面的交流外,还可以在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交流方面有更深层次的相互学习,推进培养创新人才。(双方具体合作协议另行签署)

    5.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共同探索有效吸纳高校人才的新模式。甲方将根据乙方人才标准和实际需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乙方筛选符合岗位需要的优秀毕业生加入乙方。甲方毕业生被聘用后,乙方提供岗位推荐、人事代理、人才落户、职称评定等服务,实现“求学”与“招工”联动。

    6.加强毕业生就业实习管理。双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就业实习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用人单位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7.合作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甲方根据乙方人力资源培训的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乙方建立多种合作模式的人力资源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双方具体合作协议另行签署)

    (三)深入产学实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推动校企科研合作。双方共同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促进高校与企业的科研合作。乙方将接纳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参与乙方科技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探讨,并对合作成果进行推广;同时推动企业中高层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参与甲方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过程。

    2.联合开展课题攻关和研究合作。在人才培养、产学合作的实践基础上,双方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办法,不断推动合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的完善。将积累的经验和工作成果进行提炼,为高校创业就业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撑。

    3.联合开展课程及教材开发。甲乙双方以职业能力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从事某一职业的专门技术和综合能力为出发点,通过优化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优化评价方式,共同开发适合企业用人需求的课程模块、课程内容,以及相配套的课程教材等。

    4.共同申报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甲乙双方可以就共同关心的课题开展联合申报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帮助乙方或其他中小微型企业解决相关的科研难题,促进中小微型企业走健康发展之路。

    三、合作机制和权利义务

    (一)合作机制

    1.双方分别确认分管领导负责合作事宜,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经常性工作联系。

    2.双方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交流,针对具体活动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各方在本协议基础上,充分开展具体业务和新增业务的合作。如果涉及付费事宜的合作项目,将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另行约定。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为乙方参与学校相关活动提供便利。

    (2)根据乙方需求,在可能的范围内,提供信息交流、人员对接等支持。

    (3)对双方共同开展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4)对从乙方处获得或知悉的任何非公开的商业、财务、技术或其他资料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在协议期限和延续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始终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利用保密信息谋取利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视甲方为重要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协助校方做好人才培养、产学合作等服务和指导工作;

    (2)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对合作项目开展组织、协调、联络、实施等工作;

    (3)在遵守校方校规校纪基础上,开展校园驻点服务,并进行合作项目的市场宣传及推广工作。

    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六安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五、协议期限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协议期限或延续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各方协商续签事项,如各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壹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友好协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对其中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必须经双方各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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